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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设计规范与预算标准研究》课题通过对我国已经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研究分析并借鉴国内外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的经验做法以研究制定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规范》,从而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运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设计规范与预算标准研究》项目历时两年,联合了一批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的国内矿山环境领域权威专家。通过对国内外广泛的资料收集分析,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扎实的调研工作,本项目提交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项目研究过程的主要实物工作量包括:(1)课题组先后召开专家研讨会四次,课题组研讨会二十多次;(2)实地赴云南、北京、辽宁等省市调研,撰写调研报告2份;(3)典型案例分析了2005年由国土资源部立项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9个,地质遗迹保护项目11个;(4)对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和南非四个典型矿业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与设计编制进行了案例分析与借鉴;(5)对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相关部门规划规程与设计规范编制进行了案例分析与借鉴;(6)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15000字)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规范(51000字)两份标准初稿;(7)取得了一批阶段成果,发表与交流论文17篇。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设计规范与预算标准研究》报告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其中正文共六章,附件共三个。各部分内容提要如下:
    第一章阐述了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析了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强调了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规范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分析了国外四个典型矿业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和南非)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与设计编制方面的管理经验与技术要点,为我国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和规划设计规范制定提供依据和标准。
    第三章根据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预算编制涉及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环保等方面内容,为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规范,分别对水利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四个部局的相关规划与设计规范进行归纳总结,并充分借鉴,提出了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与设计规范制定的启示与建议。
    第四章重点对19个2005年由国土资源部立项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行典型案例分析,研究摸清了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重点对11个2005年由国土资源部立项开展的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对我国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的编制现状进行了论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第六章对前五章内容的研究结论进行了综述,同时对如何编制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规范》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附件包括三个部分内容:附件一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初稿);附件二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规范》(初稿);附件三为课题组赴云南和北京实地调研而撰写的两份调研报告。附件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的原则、内容、技术要点、规划编制的要求和规划评审等。附件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规范》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的基本规定和矿区山体破损、地形地貌破坏治理工程,矿区滑坡治理工程,矿区泥石流治理工程,矿区开采沉陷治理工程,矿区岩溶塌陷治理工程,危损尾矿坝治理工程,矿山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治理工程,矿区水土污染治理工程,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矿区植被重建工程,石煤自燃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要求。
    本项目理论研究认为:(1)近年来,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投入大,效益好,但由于这项事业起步不久,在项目管理上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2)国际上矿业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大都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纳入到有关法规当中,要求矿山企业履行恢复义务。矿地恢复的核心内容是恢复原有土地用途或获准建立新的土地用途,同时包括对其它环境要素的恢复。(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可以借鉴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划与设计规范。(4)目前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项目申报的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申请经费的正式文件,附件为每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个项目规划与设计的编制体现在项目申报材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5)我国地质遗迹保护成绩显著,保护对象主要是地质地貌景观,占总数的81%。我国地质遗迹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有:地质遗迹调查和勘查不足;地质遗迹资源的破坏现象严重;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滞后;地质遗迹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不到位。(6)我国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设计规范与预算编制还很不规范,存在的问题是:保护规划与设计编写次序混乱,内容不全、重点模糊;编制单位的资质说明过于简单,对项目保护规划没有具体的中长期目标;规划区内的保护级别划分因素理论依据不足;工程施工技术手段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经费预算存在不合理性;对风险的预测性缺乏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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